第三章 建政剿匪支前线
第三节 发展矿山武装力量
二、 共产党出兵兴山
1945年11月下旬,中共合江省工委派赴东北工作的延安干部团成员陈瑞符、刘大兴、邵万财、罗仕泉、杜涛等人率领200余人的队伍来到兴山,发动群众,发展人民武装,建军建政。从佳木斯出发途经鹤立时,将县武工队200余人编入队伍,称三江人民自治军第三团。此时,进驻兴山的武装力量已经达到400余人。
当时兴山的政治形势既紧张又复杂,矿山维持会和地方治安维持会在武装力量较强的矿警队和保安队的助力下,仍把持着矿山和地方管制大权。 为分化残余势力、扩充人民武装力量,三江人民自治军进驻兴山后,将矿警队改编为三江人民自治军鹤立总队兴山第二大队的第一中队和第二中队,将保安队改编为第三中队。
1945年12月18日,合江第一军分区政委、中共佳木斯地委书记彭施鲁派刘仲甫到兴山帮助整理武装队伍。1946年1月, 兴山人民武装力量被统一整编为合江军区独立十二团(也称鹤岗独立团),郝凤山、陈瑞符、刘大兴先后任团长、副团长,刘仲甫任政委。
整编后,鹤岗独立团经常奉命到萝北、梧桐河、乌拉嘎、小兴安岭山林地带剿匪。同时,还适时分兵与九团、十三团转战于依兰、勃利、桦川、汤原、鹤立、方正一带剿匪。1946年12月底,合江地区的土匪大部分被剿灭后,鹤岗独立团奉命跟随合江地区主力部队南下,加入野战军主力部队,参加了辽沈战役。
三、 人民武装自卫队保卫新生政权
为了保卫新生的民主政权,保卫矿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46年2月,矿山工会依靠矿工组建了300余人的兴山市人民武装自卫队, 属于半政权性质的人民武装力量。自卫队的主要任务是站岗放哨,防匪除奸,肃清“坏分子”,搜查流散在民间的枪支、矿区内的一切公用工具和敌伪遗留的财产,配合军队做好侦察、联络、通信、担架运输等工作。
当时的武装自卫队分为基干自卫队和普通自卫队,下设南岗、西山、陆境、笔架山、东山、新街基等大队。基干自卫队由在普通自卫队中选出的精明强干的队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有脱产和不脱产之分,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普通自卫队的工作。
武装自卫队成立后,制定了《兴山市人民武装自卫队组织章程》,规定了自卫队的宗旨、组织、任务、教育训练工作及奖惩制度等,在加强人民武装自卫队的建设、保证地方党组织对人民武装自卫队的领导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
四、 成立东山武工队
1946年冬,东山成立武装工作队,队员都是从煤矿青年工人中的积极分子里选拔出来的,由张颀(新中国成立后任冶金工业部科学情报研究所主任)担任队长。
东山武工队的这些青年工人都是在日伪时期被骗来的煤矿工人,最大的25岁,最小的只有16岁。 兴山党组织对这支队伍非常重视,选派党性强、文化水平高、军事能力过硬的人员担任教官, 对这些人进行培养、教育和训练。通过学文化、学政治、学军事,年轻的武工队队员不仅提高了文化水平,而且军事素养、政治素质都有大幅度提升。武工队很快发展壮大,到1947年初,已经发展到40余人,最多时达到100多人。东山武工队先后多次到梧桐河、萝北等地区执行剿匪任务,同时缴获了大量武器弹药、马匹和烟土等战利品。党组织还将武工队中的先进分子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根据革命工作需要,不断将这些党员调往哈尔滨和南满等地区工作。
在兴山党组织的领导下,东山武工队在剿匪反霸、巩固后方、进行民主改革、建立政权、支援解放战争等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 维持矿山秩序的武装力量
1946年初,鹤岗矿务局成立了约300人的矿卫大队,下半年扩编到9个连队。矿卫大队除了日常训练外, 主要在各采煤区进行巡逻, 防止有人盗窃矿山器材等物资,打击一切破坏行为,维持矿山内部治安和秩序,防备土匪的突然袭击,保障煤炭正常生产秩序,为保卫矿山安全、支援解放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矿卫大队还积极配合正规军队完成剿匪任务。
鹤岗矿山的武装力量中还有一支护路军,编制为东北民主联军护路军一团第四连,主要负责矿山铁路运输安全。1947年3月17日, 东北民主联军司令部司令员苏进、副司令员王光文和尹诗炎签发了关于将护路军一团第四连划归鹤岗矿卫大队的第68号命令。这样,鹤岗矿卫大队直属东北民主联军护路军司令部,李宽和兼任大队长,同时授权矿卫大队由鹤岗矿务局直接指挥,东北民主联军护路军司令部负责矿卫大队的一切供给。
兴山的地方武装还有1945年12月成立的公安大队,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配合正规军队剿匪。 1946年冬,公安大队根据侦察员提供的情报,在李宽和的带领下,围剿了隐藏在大古字班(今宝泉岭农场五分场南)的土匪。这次战斗活捉了刘国起等11名土匪,缴获20余支枪和9匹战马,公安大队人员无一伤亡, 受到了中共合江省委通令嘉奖。公安大队从成立到1947年秋,多次清剿被打散的小股土匪,有效地维护了兴山市的社会治安,保证了煤炭生产秩序。
第四节 对杜文祥等汉奸把头进行清算
封建把头制度是压在鹤岗煤矿工人头上的一座大山。日伪时期,把头不仅残酷剥削工人,而且还是汉奸,充当日寇的走狗。其中,杜文祥是个典型的汉奸把头。
杜文祥,生于1892年,原籍山东莒县,出身贫寒,虽然没有念过一天书,但头脑灵活,谙熟世故。
杜文祥15岁开始到东北混事。1924年,杜文祥被招工,在莲江口至鹤岗的铁路工地上当苦力。由于甚懂世故人情, 又善溜须拍马, 不久就当上了小把头。铁路工程干完后,他随着工头到鹤岗煤矿,仍当小把头。日寇占领鹤岗矿山以后, 为了掠夺煤炭资源, 需要大量工人。杜文祥觉得机会来了,可以“大显身手”了。为了效忠日寇,杜文祥就用欺骗手段四处招工。那些年,关内各省连年灾荒, 百姓生活苦不堪言。杜文祥利用这个机会到关内招工,凭三寸不烂之舌欺骗工人,说什么“到矿山干活,吃的是白面馒头和猪肉炖粉条”。招的工人越来越多,他的把头地位越来越高,没几年,杜文祥就当上鹤岗矿山“把头诘所”的总办,成了日寇之下、万人之上的“土皇上”。
杜文祥剥削工人的手段繁多, 首先从每个工人的工资里抽出20%归他个人。他还办了个工人食堂,不是为了服务,而是为了进一步剥削工人,不管吃不吃,每天必须扣3角2分钱,而工人吃到嘴里的连一半都不到。那时工人如果往家里寄钱,都要通过“把头诘所”办理,有些钱根本就没给寄出去,而是直接揣进了杜文祥的腰包。
日伪时期,矿山工人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在井下挖煤毫无安全保障,瓦斯爆炸、冒顶、透水等各种事故频发, 严重威胁工人的生命安全。还有各种疾病,霍乱、疟疾泛滥,有的工人还没死就被扔到“万人坑”里。
杜文祥就这样用工人的鲜血染红了顶子,成为日本鬼子的大红人、头号帮凶,也成了矿山头号大富翁。杜文祥在其老家山东莒县置有房产12间,良田300亩;在青岛置有一座3层的楼房; 在济南开了同心成布庄和茶叶庄等3处买卖,还有40多间房产;在天津开设太平洋鞋帽庄;在鹤岗开了客栈和杂货铺。这些产业无不渗透着工人的血汗。
杜文祥从来不亲手打人,而是命令手下人打,甚至把工人送到日本宪兵队和“矫正院”拷打毙命。 他也害怕工人报复,整日怀揣手枪,保镖不离左右。
光复后,在无政府状态下,以杜文祥为首的把头们建立起维持会,仍然把持着矿山大权。他们打着解决经济困难的旗号,发行煤票,以中饱私囊。杜文祥等还曾两次派人去勾结国民党接收矿山,但都未能得逞。共产党、民主政府接收矿山后,杜文祥虽已感到末日来临,但仍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又多次密谋刺杀革命干部。杜文祥罪恶累累,罄竹难书,矿山工人早已对他恨之入骨。
1946年1月28日,鹤岗煤矿职工总会(工会的前身) 成立。那时,煤矿党组织还没有公开,职工总会负责开展工作,宣传共产党的政策,提高工人觉悟,号召广大工人清算把头。随着工作的深入和工人思想觉悟的不断提高,广大工人群众一致要求清算杜文祥,有900多人联名控告杜文祥充当日本走狗、欺压工人的累累罪行。
民主政府根据群众的要求,于1946年3月初,以人民法庭的名义召开公审大会,对杜文祥进行审判。会场设在原矿务局老办公室(即今鹤矿宾馆)院内,现场搭起了一个临时台子,台前大横幅写着“兴山市人民法庭审判大把头杜文祥大会”,右边条幅为“关内招工三万多他是头号大汉奸”,左边条幅为“济南青岛天津有洋楼乃工人血汗”。当场推举独立团政委兼矿务局政委刘仲甫为审判长,兴山市市长杜涛为副审判长。从各矿赶来的工人和市民共8000多人参加大会,院里院外都是人。在台上就座的除了刘仲甫和杜涛外,还有矿务局局长王其清、独立团团长刘大兴,以及工人代表、妇女代表等。
公审大会开始,首先,杜涛市长和王其清局长讲话。然后,工人代表张元昆宣读控诉材料。接着,工人群众以血泪事实上台控诉,很多工人失声痛哭。有的工人已无法控制悲愤的心情,上台痛打杜文祥,以解心头之恨。最后,人民法庭判处杜文祥绞刑,立即执行。一个大汉奸、大把头、吸血鬼终于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公审杜文祥不久,根据广大工人的要求,又召开了一次公审大会,将杜文祥手下的黑干将、大把头、大汉奸潘耀同处死。之后,矿山废除了封建把头制度,搬掉了压在工人头上的一座大山,开始实行工长制,广大工人开始扬眉吐气,民主改革迈出了第一步。
1947年4月,又先后召开了几次斗争大会。第一次斗争的是东山的大把头卢光武和刘作云。这两人是杜文祥的心腹,长期把持东山的把头大权,欺压工人,无恶不作。在斗争会上,卢光武被当场处决。刘作云还不服,于是又单独召开了对刘作云的斗争会,最后问工人如何处理,工人一致高喊:“打死他!”“打死这个万恶的大把头,祭我们死难的矿工!”刘作云也被当场处决。
第二次斗争的是西山的“张白毛”和“小猴子”。这两人既是杜文祥的狗腿子,也是日本特务,民愤极大。在斗争会上,一个老太太上台控诉“张白毛”对她家的残害,气愤至极,一口咬在“张白毛”的脸上。还有一个工人是个木匠,腰里别着斧子,上台控诉完想要用斧子割下“小猴子”的耳朵,被工作人员制止。最后,在工人的一致要求下,对这两个人执行枪毙。
第三次斗争的是南山的“庞大棒子”。此人在伪满时期仰仗日寇势力,为虎作伥,手拎木棒在工棚子里驱赶工人下井,工人的动作稍微慢一点就用棒子打,有的工人因病不能下井,他也学着日本人的办法摸摸脑袋热不热,只要脑袋热有口气就得下井。斗争时, 工人让他跪在“万人坑”边上,祭奠死去的工友,最后执行枪决。
第四次斗争的是以兴山的把头“小洋鬼子” 盖希岭和伪满矫正院的司法课长、大汉奸倪殿清为首的7个把头。这几个人都是罪恶累累、民愤滔天的大把头。他们被处死后,工人的腰杆更直了,思想觉悟也有了更大的提高。
清算出把头的财产,除一部分(8万元钱、9千斤食盐)分给生活困难的工人以外,其余部分均作为合作社的资金。
紧接着,又进行了清算配给站斗争。伪满时鹤岗有7家配给站,都是日寇的帮凶。他们往粮食里掺沙子、糠麸, 短斤少两, 克扣工人。其中,新街基的兴山制米厂和老街基的祥发东油坊是最大的两家配给站。清算后,机器设备分出一半交给政府,50万元钱分给困难工人。之后又从清算的成果中拿出1.57万斤粮食、1.48万斤食盐、612间房屋,分配给工人。还对376间由工人承租的房屋实行减租, 共减租7900余元。民主改革又迈出了一步。
(未完待续)